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澄迈县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2025年)项目以澄行审批〔2025〕4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澄迈城乡建设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南省澄迈县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2025年)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澄迈县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2025年)项目:
2.1 建设地点: 澄迈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20个子项,总建筑面积6890㎡,其中新建子项9个,建筑面积3150㎡;扩建子项1个,扩建面积240㎡;拆除重建3个,建筑面积1050㎡;装修改造7个,建筑面积2450㎡。
2.3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25580470.91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省澄迈县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2025年)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南省澄迈县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2025年)项目:
4.1 请于 2025年08月08日18时15分 至 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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