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E3507220701100114011的
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马莲河(梦笔东路段)排水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关于同意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2023]基字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马莲河(梦笔东路段)排水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浦城县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属于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子项目之一,本工程位于浦城县城西,梦笔组团莲塘片区道路西起莲盛路、东与马莲东路相接,全长216m,宽30m。沿线与莲盛路、莲塘路、马莲西路等城市道路相交。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包含一座梦笔东路桥,桥长70m(暂定),宽30m,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通信(土建)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管线预留)、桥梁工程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20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733.77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
2.5.2.内容:
2.5.2.1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通信(土建)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管线预留)、桥梁工程等;
2.5.2.2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通信(土建)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管线预留)、桥梁工程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待定年
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待定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本项目资格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09至
2025-08-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0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2时
00分至
24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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