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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53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1号锅炉B层等离子点火及稳燃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 2.2 项目规模:2×32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18日,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技术改造-1号锅炉B层等离子点火及稳燃系统改造(CHDTDZ079/18-QT-53901):主要包括1号炉B层等离子体点火及稳燃系统的方案制定、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B层等离子体燃烧器更换,等离子体发生器安装,配套的等离子载体风系统、冷却水系统、图像火检监视系统、一次风速在线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安装以及B层所需的 DCS(华电睿蓝maxCHD)卡件安装、组态等工作。工期为合同签订后且待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18日内完成。项目计划于9月5日开工。本项目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后1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1号锅炉B层等离子点火及稳燃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等级要求之一: (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等离子燃烧器改造或供货(含安装)业绩,并提供支撑性材料(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8-08 16:30到2025-08-14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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