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安徽省五河县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二标段)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安徽省五河县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及五发改投资【2022】126号
1.4项目法人:五河县水利工程管理所
1.5招标人: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与规模:安徽省五河县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移民安置及影响区建设工程包括老混凝土路拓宽及路面提升工程、新建混凝土生产道路工程、生产涵桥建设、排水沟硬化及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标段划分:2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安徽省五河县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移民安置及影响区建设工程包括老混凝土路拓宽及路面提升工程、新建混凝土生产道路工程、生产涵桥建设、排水沟硬化及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合同估算价:1905.720812万元(含暂列金80万元)其中一标段:1127.961716万元(含暂列金50万元),二标段:777.759096万元(含暂列金30万元)
2.6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投标人成立年限不满足以上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可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
3.1.6信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3.1.7其他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C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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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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