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受太平洋气体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太平洋气体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三艘VLGC船舶脱硫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太平洋气体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三艘VLGC船舶脱硫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三艘VLGC船舶脱硫系统全套设备及配套服务(涵盖技术人员上船3D扫描、改装设计、船级社送审服务、设备报关及运输到指定的国内船厂(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改装期间现场技术指导、参与设备调试与试航以及对船员进行操作和维护培训等)。详细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具备船舶脱硫系统设备生产、设计以及3D扫描等相应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二)财税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不存在因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而导致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报告,并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下列(1)、(2)项证明材料。 (1)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例如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 (2)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例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 (3)投标人认为其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应提供书面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3.境外企业如因法律要求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应提供声明文件。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约、无较大人员伤亡事故,且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液货船开式脱硫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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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8-13 17: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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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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