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三门峡龙王庄煤****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51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了保障企业和职工权益,现申请为龙王庄煤业在册在岗职工799人(其中井下职工653人,地面146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技术要求: 1. 在保险期间内,甲方的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范围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遭受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甲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 在保险期间内,甲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时,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第三者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甲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当地政府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因调用或征用事故发生企业以外的专业救援组织及设备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 保险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法定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费用含在保单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 5.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统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承担全部法律费用。 6. 保险人同意对发生的伤残按鉴定级别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具体参照下表。 项 目 伤残级别 赔偿比例 1 一级伤残 100% 2 二级伤残 90% 3 三级伤残 80% 4 四级伤残 70% 5 五级伤残 60% 6 六级伤残 50% 7 七级伤残 40% 8 八级伤残 30% 9 九级伤残 20% 10 十级伤残 10% 7.保险方案 保障内容 井上人员 井下人员 保单每次及累计责任限额 (从业人员+第三者+救援费用) 3400万 雇员及第三者每人死亡责任限额 50万 第三者每次及累计责任限额 1000万 救援费用每次及累计责任限额 200万 雇员每人死亡责任限额 50万 伤残赔偿限额 2万 每人保费 ***元/人 ***元/人 总人数 166人 665人 总保费 ***元 ***元 合计保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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