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028年度)遴选律师事务所
1.2 采购人: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编号:GN2
1.6 采购包划分:1个标包
1.7成交供应商数量:2名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编号: GN2
2.2 采购包划分:1个标包
2.3 采购范围:对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含两公司在肥项目)常年法律顾问,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4 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3年(自2025年09月01日至2028年08月31日止),每年服务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3年服务期届满,采购人另行确定法律服务单位。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2.7 最高响应限价:法律服务费:1.5万元/年;案件代理费:不超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皖价服(2016)1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45%。
2.8 其他:/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或其本地化服务机构)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起商业群诉类或者房地产工程类的案件代理合同业绩(有两类案件代理业绩更佳);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案件代理合同及判决书)。
3. 3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固定法律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且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证;
3.3.2拟派本项目组其他人员,从业年限不少于3年,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证。
注: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从业年限以资格证书获取时间起算。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 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项、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2)供应商须在芜湖市设有服务团队或承诺成交后15日内设立服务机构,设有服务机构须提供本地化服务机构相关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或房屋的所有权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承诺成交后设立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设有本地化服务机构且未承诺的响应将被否决。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至响应截止时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14日14时 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