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安防系统设备采购、指定地点交付、售后质保及技术支持服务等。详见“三、技术要求”。
资格要求:
1、企业基本情况:报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须提供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价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企业资质:(1)报价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报价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海外或项目授权证明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至少1项已完成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1)类似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3)所有业绩证明文件,在必要时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团队要求:报价人应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支持团队。
6、企业信誉要求: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报价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报价人或报价人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
7、报价人接受竞谈文件中规定的供货期、付款条件、质保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
8、报价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者报价人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以不同报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则相关报价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需提交针对该条内容的盖公章的声明或承诺函。
10、报价人应出具信用承诺书。
11、报价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报价被否决。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标书费:500元整,支付方式为电汇。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2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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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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