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ZZ06(请登录)
1.2项目名称:北京西路15号食堂加固改造和功能恢复工程设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
1.5采购需求:设计范围包括北京西路15号食堂加固改造和功能恢复工程设计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设计。完成食堂(含连廊,下同)加固改造设计和食堂功能恢复工程设计方案,包含食堂结构加固、功能布局优化、强弱电、消防、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屋顶钢结构网架更换、老旧生产加工服务设备设施更换等设计工作,按要求分别提供加固改造及功能恢复所需要的维修初步方案、全套设计方案、投资概算、图纸等立项审批全部材料;协助编制工程预算和施工工程量清单等;配合完成图审及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技术把关、设计变更、参与工程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3.5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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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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