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ZX
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产科胎心监护仪采购(三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采购预算:230000.00元
5.最高限价:230000.00元
6.采购需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产科胎心监护仪采购(三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针对本项目所采购医疗器械,投标人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类医疗器械。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9日09时00分—2025年8月13日17时00分(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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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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