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东站片区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64,262.63元
最高限价:8,464,262.63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重庆东站片区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 | 8,464,262.63元 | 8464262.63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根据标段实际情况,以签订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预算总份额的24%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应将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中小微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预算总额的24%。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向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因投标人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承诺函的,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位替补,以此类推。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8日 至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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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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