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拟采购全省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含灭火器)、自动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供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含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供电系统(含消防电梯)等建筑消防设施和吸气式报警系统设施的维护服务。
本次集中招标框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续签计划:【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果每年度考核均不低于95分,可续签框架协议,续签最多不超过三次、总时长不超过五年。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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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标包预算金额 (不含税)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实施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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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935万元 |
1 |
100% |
省公司、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 |
|
标包2 |
674万元 |
1 |
100% |
温州、金华、丽水、衢州、台州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服务地点:浙江省。
服务时间:【根据实际采购订单要求】。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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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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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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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服务 |
㎡/年 |
2.65 |
|
二、吸气式报警系统设施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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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LS-200系列 |
套/年 |
2290 |
|
2 |
VLS-505系列 |
套/年 |
1500 |
|
3 |
FMST系列 |
套/年 |
20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1、标包2)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境内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业绩(单个业绩案例金额应达到10万元)累计金额须达到500万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1.6投标人须为各本地网按如下标准配置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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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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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网 |
项目负责人数量 |
维保团队人员数量 |
备注 |
|
杭州/宁波 |
1 |
4 |
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证书可兼作维保人员;各本地网人员不得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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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湖州/绍兴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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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本部/舟山 |
1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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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
|
本地网 |
项目负责人数量 |
维保团队人员数量 |
备注 |
|
温州 |
1 |
4 |
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证书可兼作维保人员;各本地网人员不得复用 |
|
金华/台州 |
1 |
3 |
|
|
衢州/丽水 |
1 |
2 |
注1:上表中人员数量为各本地网的人员配置,如杭州、宁波、温州,每个地市分别配置1个项目负责人及4个维保团队人员。
注2:标包1各地市之间人员不能复用,标包2各地市之间人员不能复用。标包1和标包2之间可复用。
2.1.7各本地网服务团队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所有维保人员均须具备有效的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检测维修保养方向)。
2.1.8投标人需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关键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投标人应承诺2025年10月1日前根据浙江电信消防云平台建设情况开展并完成基本信息维护、巡检计划制订、任务执行等工作。
(3)投标人应承诺项目实施期间维保人员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9日08时30分至2025年8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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