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基站光伏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RS2025-521-TT058(1-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以先到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3条。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 序号 | 标段名称 | 实施地域 | 预计建设规模(个) | 预计总瓦数量(kwp) | 不含税总价预估金额(元) | 计划工期 | 质量标准要求 | 技术标准要求 |
| 1 | 1 | 长春 | 880 | 5210.865 | 8020892.44 | 自下达订单之日起30天内完工交付。 | 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2 | 四平 | 690 | 4961.605 | 7646850.28 | |||
3 | 3 | 吉林 | 890 | 4637.325 | 6974243.33 | |||
4 | 4 | 松原 | 680 | 3514.445 | 5420942.31 | |||
5 | 5 | 延边 | 700 | 2838.055 | 4309177.28 | |||
6 | 6 | 通化 | 400 | 1636.525 | 2410246.17 | |||
7 | 7 | 辽源 | 290 | 1555.455 | 2344940.24 | |||
8 | 8 | 白山 | 330 | 1415.095 | 2137716.06 | |||
9 | 9 | 白城 | 140 | 868.175 | 1242213.24 |
注:以上数量为计划采购数量,具体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按单价进行结算。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吉林省九地市基站光伏施工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本项目投资预算4415.287129万元(含税),税率9%,4050.722135万元(不含税)。
标段1长春投资预算874.277276万元(含税),税率9%,802.089244万元(不含税)。
标段2四平投资预算833.506681万元(含税),税率9%,764.685028万元(不含税)。
标段3吉林投资预算760.192523万元(含税),税率9%,697.424333万元(不含税)。
标段4松原投资预算590.882712万元(含税),税率9%,542.094231万元(不含税)。
标段5延边投资预算469.700324万元(含税),税率9%,430.917728万元(不含税)。
标段6通化投资预算262.716833万元(含税),税率9%,241.024617万元(不含税)。
标段7辽源投资预算255.598486万元(含税),税率9%,234.494024万元(不含税)。
标段8白山投资预算233.011051万元(含税),税率9%,213.771606万元(不含税)。
标段9白城投资预算135.401243万元(含税),税率9%,124.221324万元(不含税)。
1.4施工地点:吉林省9地市分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1.5质保/保修期:施工工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支架等辅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年质保。
1.6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
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
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
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条件:
①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许可证;
③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全国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注:需要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资格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投标截止之日的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参保人姓名。例如开标日期为4月份,投标人可以开具1、2、3三个月份中任意某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记取。
1.8本项目至少配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如同1人员同时具有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只能按1人记取,其他证件之间按此类推。
注:需要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投标截止之日的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参保人姓名。例如开标日期为4月份,投标人可以开具1、2、3三个月份中任意某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记取。
1.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同类业绩(光伏设备安装或光伏施工或配套电源施工或电力引入类)。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1.10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投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08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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