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1-********-KMSW-0021 项目名称###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采购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配套硬件 预算金额(万元):1000 最高限价(万元):1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数据中心计算节点10台、数据中心虚拟化软件1套、容器节点平台1套、医疗AI算力一体机1套、医疗AI智能体应用1套、医疗AI应用安全系统1套、传染病上报平台前置服务器1台、容灾系****网核心交换机1台、万兆交换机4台、千兆交换机2台、服务器管理交换机1台、光纤交换机2台、光模块300块、统一运维平台1套、减负综合管理系统1套、数据中心防火墙2台、云终端一体机280台、云终端管理系统1套、会议大屏3台、多合一读卡终端20台、收费窗口报价器10台、医用扫码墩100台、药品追溯码扫码设备3台、医生查房终端35台、腕带打印设备10台、激光打印设备120台、条码打印设备20台、针式打印设备10台、彩色打印设备20台、复合数码设备2台以及系统集成(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注:(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采购清单》(财库〔2019〕19号)规定, 供应商须提供云终端一体机、会议大屏、激光打印设备、针式打印设备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8号)规定,供应商须提供云终端一体机、会议大屏、激光打印设备、条码打印设备、针式打印设备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1###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采购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配套硬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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