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湖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508-330205-04-01-6738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江北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它,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2.2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工程费用暂定2300万元;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12.4万平方米,水域面积约8.6万平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旅游设施及景区基础设施等配套,室外附属,景观铺装及绿化,游步道,亲水平台等;
2.4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交付验收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勘察设计配合服务。
2.5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勘察进度符合设计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所有勘察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资质,或由以下①和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
3.4拟派项目负责人
3.4.1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1日9:00至 2025年8月16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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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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