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田阳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二期
项目招标编号:E4510002866006580001
建设地点:百色市田阳区境内
建设规模:田阳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二期 ,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渠道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481.753791万元
要求工期:各标段均为60日历天;
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各标段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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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名称 |
控制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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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
田阳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二期(那满镇片区) |
14324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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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段 |
田阳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二期(龙河、二塘片区) |
10903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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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段 |
田阳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二期(陇华、弄岩片区、坡洪片区) |
175874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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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段 |
田阳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二期(那坡镇东红村) |
536062.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或小微企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 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工程,满足以上要求的每个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照1标段→ 4标段的顺序评标,按评标顺序已在前面一个标段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面其他标段的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均可于2025年8月8日至 2025年8月28日止……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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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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