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永顺段)建设项目生产运营配套物品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TJG
3、采购项目预算:品目1:2028306.18元;品目2:1768709.6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品目1:合同签订后5天内安装客房内设备10套并投入试运行,其
余设备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安装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品目2:合同签订后5天内安装客
房内设备10套,空调计电视安装设备50套并投入试运行,其余设备签订合同后30天内
安装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电视机要求挂墙安装)。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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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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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永顺段)建设项目生产运营配套物品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品目1:2028306.18元; 品目2:1768709.61元。 |
品目1:2028306.18元; 品目2:1768709.61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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