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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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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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北区外滩智慧停车综合建设提升工程(一期)债券资金专户 |
详见第二章招标 需求 |
长期 |
1家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在宁波市江北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或其在江北区设置的一级支行或二级分行。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分支机构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5.投标人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1日9:00至2025年8月1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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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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