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异议联系人:李瑞芳,异议联系方式: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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