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与矿井实际生产需要,目前需要有资质的第三方对矿井采空区自然发火预警值和临界值、通风能力核定、外部漏风率进行测定,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1.2采购范围及要求: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细则》等规定需要对我矿16煤层的采空区自然发火预警值和临界值、通风能力核定及外部漏风率进行检测并出具结果和报告,为我矿的安全生产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数据。同时,应商还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解决检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
1.3结算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计价方式。
(2)报告编制完成通过矿井组织审查合格后,发包人根据付款计划分批支付服务费。
1.4质量标准/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2022 版
《煤矿防灭火细则》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应急[2021]30号)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
1.5工期:3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6实施地点:滨湖煤矿。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煤炭工程或通防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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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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