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浚县南关外浚南排水沟污水治理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南关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如下: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浚县南关外浚南排水沟污水治理工程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项目概况:浚县南关外浚南排水沟污水治理,主要内容:清淤、铺设管道、沉砂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地点:浚县
2.5 项目预算:约42万元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谈判范围:采购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8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9 工 期:2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具有免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可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一)至(五)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仍按上述(一)至(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报名时间
4.1 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11至2025年08月1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 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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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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