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内容
设备名称:水恒温智能设备
型号规格:详见第六章竞谈设备技术要求
数 量:2台
交 货 期:2025年8月30日前
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赣高铁湖南段项目经理部
签约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
付款方式:本次谈判无预付款。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甲方开票信息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5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因乙方如未能及时提供上述发票,甲方付款时间将相应顺延。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七个工作日后,甲方支付到货设备总价的30%,设备经实物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甲方支付到货设备总价的10%,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使用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分期支付合同总价的55%,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使用票据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支付额度占比不得少于每期结算额20%,且我方不承担票据贴息费用。
设备名称:水恒温智能设备
型号规格:详见第六章竞谈设备技术要求
数 量:2台
交 货 期:2025年8月30日前
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赣高铁湖南段项目经理部
签约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
付款方式:本次谈判无预付款。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甲方开票信息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5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因乙方如未能及时提供上述发票,甲方付款时间将相应顺延。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七个工作日后,甲方支付到货设备总价的30%,设备经实物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甲方支付到货设备总价的10%,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使用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分期支付合同总价的55%,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使用票据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支付额度占比不得少于每期结算额20%,且我方不承担票据贴息费用。
2.合格竞谈人资质条件
2.1竞谈人应当是国内(或国外)注册生产本次竞谈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2竞谈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3竞谈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商同时持有竞谈设备制造厂的代理授权书,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4竞谈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2.5竞谈设备制造厂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竞谈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6竞谈设备制造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7竞谈设备制造厂具有设计、制造竞谈设备5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和安全问题。
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竞谈文件)的获取
3.1对本邀请书的响应:凡是有意愿参加本次谈判的竞谈人,需在2025年8月11日10:00时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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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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