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为提升长沙市电梯场景的通信网络覆盖质量,保障用户移动通信畅通,长沙电信实施电梯移动网络信号覆盖工程采购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采购和部署电梯专用通信皮基站设备,实现电梯轿厢内4G信号无缝覆盖,确保语音、数据业务的稳定传输,满足居民、商务用户及应急通信需求。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6078022.25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设备清单如下(数量仅为预估,执行中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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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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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G一体化皮基站 |
台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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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网络单元 |
台 |
3000 |
1.3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1.4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5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1.6计划工期:任务要求下达之日起30日内。
1.7设备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8设备到货期:自订单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
1.9本项目保修期: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5年。
1.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设1个中标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对本项目标准价格进行整体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整体折扣100.00%。标准价格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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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清单 |
不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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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8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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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材料费(不含光网络单元) |
161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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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网络单元 |
2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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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生产费 |
16.51 |
不参与竞争性报价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2.3投标人投标产品(4G一体化皮基站、光网络单元)须具备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扫描件(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扫描件);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3.1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3.2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3.3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3.4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和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每类证书不少于10人(同时具备高处作业操作证和电工作业操作证仅算一人)。
以上人员均不得重复,须提供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的核心设备(4G一体化皮基站)接受产品制造商(原厂)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及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制造商及代理商的投标均被否决。
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近两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8)近两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1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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