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1.1.2预估采购金额:462200元(不含税)。
1.1.3交付期限:下单之日起30日内完单项目交付。
1.1.4维护期限:单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1.5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合同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合同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合同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合同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响应。
1.1.4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针对紧急需实施服务的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做智云护航项目的实施服务。
1.2.2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在不含税基准单价的基础上报整体折扣系数,最高响应折扣系数为100%,供应商响应折扣系数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系数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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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单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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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基准单价(不含税)/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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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端弱电设备安装及调试服务 |
套 |
1 |
3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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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弱电连接线路实施布放服务 |
套 |
1 |
28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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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项目团队:供应商须配备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
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4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1.5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智能化集成项目或智能化维护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6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8时00分至2025年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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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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