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工程项目 | 石城县赣江流域琴江河坝口至睦富大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石城县琴江镇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石发改字【2025】23号、石发改字[2024]172号、《石行审函〔2025〕47 号》 |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 项目总投资 | 5823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51240079.54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内容。(2)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 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准。(3)施工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 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 修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工作。 |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石城县赣江流域琴江河坝口至睦富大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
| 二标段 |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拟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2、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1、施工单位:拟派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和 质检员(质量员)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设计单位:拟派给排水、道路、结构、电气、园林、造价等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设计(造价)相关注册资格证书,设计人员必须满足以上6类专业。 | |||||
| 其他要求 | (请登录)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9月0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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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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