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酿酒四区实验线电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电缆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酿酒四区实验线电缆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酿酒四区实验线电缆采购项目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序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1 ZC-YJV22-0.6/1kV-3*240+2*120,铜芯电缆m 215
2 240线鼻个10
3 120线鼻个10
4互感器500:5个3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并通过验收交
付使用。
2.5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应物资通用采购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17.2万元,投标单位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6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13.5万元及以上电力电缆供货项目业绩。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合同须体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合同
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7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专用资格条件:
3.9.1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具的试验
报告应当满足本标段内容。
3.10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以下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2)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
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
(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
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
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的期间;……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4日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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