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数据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服务(2025年度)---大数据实战应用中心维保 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8.075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安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大数据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服务(2025年度)---大数据实战应用中心维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数据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服务(2025年度)---大数据实战应用中心维保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大数据中心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服务(2025年度)---大数据实战应用中心维保: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至少一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
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a、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b、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三章评标标准。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08 09:00到2025-08-14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