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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

项目名称:蕉城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0,000.00元

采购包1(蕉城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90,662.00元

磋商保证金: 13,81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蕉城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1(项) 在保险期限内,蕉城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下简称“居民”),按照约定的原因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对于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对于伤亡居民的给付救助金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满足的要求:蕉城区辖区内的自然人均为被保险人。 71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7月24日零时起至2026年7月23日二十四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以分支机构身份参与投标的,则投标时须提供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不适合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合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8-07 至 2025-08-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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