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绿色豆制品产业园已由许昌市建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507-411003-04-01-25975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启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
2、项目名称:许昌市绿色豆制品产业园。
3、招标单位:许昌启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许昌市建安区灞陵路以西,昌盛路以北。项目红线内用地面积221025㎡,总建筑面积199390㎡,其中:厂房163380㎡、研发中心12900㎡、办公楼10880㎡、质检综合服务楼12150㎡,地下用房561㎡,门卫室80㎡,机动车停车位445个,配套20kw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3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240个,并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1120座,以及辅助配套园区内给水、排水管网、电力管线、园区内部小型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额59582.36万元。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勘察、设计(前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审批等工作);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竣工验收、保修、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二标段: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7、招标控制费率:
一标段:以后期经财政主管部门评审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项目承建范围的费用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98%;
二标段:以该项目工程建安费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0.7%。
8、计划工期:
一标段:两年(包含勘察、设计周期,各阶段实施计划按照招标人安排执行)。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9、质量要求:
一标段: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资格要求:
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2、二标段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联合体要求
4.1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名。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察专业、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具有投资融资实力,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2本项目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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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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