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80,440.00元
采购包1(2025年宁德市中心城区交通监控及信号机链路租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80,44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0,440.00元
谈判保证金: 17,608.8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7010100-基础电信服务 | 交通监控及信号机链路租赁 | 1(项) | 否 | 链路163条,其中路口500M光纤链路,计55条;路段 100M光纤链路,计51条;路面单点 20M光纤链路,计57条。 | 880,440.00 | 信息传输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约之日起60日内,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链路的开通、完成交通监控及信号机接入(详见《2025年宁德市中心城区交通监控及信号机链路租赁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8-07 至 2025-08-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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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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