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群监测系统试点建设项目硬件设备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163座桥梁的监测跨数、监测指标、测点数量、系统供配电等需求进行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桥梁群监测平台开发。监测指标根据监测场景、结构形式、病害情况等综合确定,以主梁竖向位移为主,部分桥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应变、裂缝、视频等指标。
2.2 采购范围
采购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群监测系统试点建设项目机器视觉传感器、微波雷达、应变计、位移计等设备的安装、调试、相应辅材购买,且需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2021)及最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施工地点
辽宁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的行业工程标准和规范执行。供应商在合同范围内应该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的指令要求。
2.7 安全目标
无伤亡事故发生。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2 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1个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安装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2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 08 月08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08 月 11 日23时59分……下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月 18 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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