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预算金额:人民币628.706万元(第1标包200万元;第2标包49万元;第3标包40万元;第4标包23.1万元;第5标包106.6万元;第6标包21.6万元;第7标包48.5万元;第8标包1.306万元;第9标包27万元;第10标包8万元;第11标包19万元;第12标包4.8万元;第13标包79.8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287060元(人民币第1标包1700000元;第2标包490000元;第3标包400000元;第4标包231000元;第5标包1066000元;第6标包216000元;第7标包485000元;第8标包13060元;第9标包270000元;第10标包80000元;第11标包190000元;第12标包48000元;第13标包798000元)。
6.采购需求:涡阳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主要是为涡阳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必备项目及关键技术所需医疗设备(第一批)以及临床急需一批医疗设备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3个标包,其中第1、2、3标包为进口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第1-3标包60日历天;第4-13标包3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第4、5、6、8标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第1、2、3、7、9、10、11、12、13标包: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主要涉及的医疗设备,涉及多项专利技术,并且需要有强大的售后服务体系来及时处理后期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故障,中小企业不具备相应的研发、生产和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标包划分:共分为13个标包,分别为:第1标包:(床旁)体外膜肺氧合系统采购;
第2标包:消化内镜高频手术系统(氩气高频手术系统)采购;
第3标包:儿童高频呼吸机采购;
第4标包: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液氮冷冻仪、电离子烧灼治疗仪采购;
第5标包:平衡功能评定仪、感知评定仪、认知评定仪、情景互动训练仪采购;
第6标包:骨盆臀腹康养仪、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生物刺激反馈仪(治疗型)采购;
第7标包: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BCT)采购;
第8标包:多功能挡眼板、近点平衡卡、棱镜块镜箱、红蓝眼镜、线状镜、棱镜串镜、蝴蝶随机点检查本采购;
第9标包:肺通气功能测定仪(婴幼儿肺功能监测仪)采购;
第10标包:根管显微镜采购;
第11标包:神经外科动力装置采购;
第12标包:注射泵、输液泵采购;
第13标包:动态遥测盒、十二导心电图机、便携式十二导心电图机采购。
本项目共计13个标包,其中02、04、05、07、10、13标包已成交,03标包暂不采购,本次对剩余01、06、08、09、11、12标包进行采购,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6个标包中的1个标包或多个标包投标,可兼投兼中。本次对第06、08标包进行采购。
(3)其他资格要求:
1)分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授权书(格式自拟)。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参加采购活动,可以不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即可,具体由评审小组认定;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采购活动。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时,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也予以认可。
2)供应商资格要求:①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②供应商是所投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③供应商是所投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④拟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供应商对上述要求的响应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⑤若供应商所投为进口产品的,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充分授权委托书,授权须能追溯至货物实际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注册代理人,提供下列授权文件之一:a.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注册代理人直接出具给投标人的授权函(加盖国内注册代理人公章);b.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注册代理人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给供应商的授权函(即各层级授权应完整且可追溯,并加盖各层级公司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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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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