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谈判项目浮洋整治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浮洋镇万亩水稻基地配套工程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地材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南部浮洋镇,于高铁潮汕站周边区域三个行政村“深洋村、花宫村、乐桥村”。其中花宫村、乐桥村并行位于潮汕站北部1公里,南接高铁机场路:深洋村位于潮汕站北部 500 米北接高铁机场路。项目开发建设范围为浮洋镇潮汕站站区周边及炮浮线以南片区(深洋村、花宫村、乐桥村3个行政村)人居环境的风貌提升整治,具体主要包括原道路及路面整治提升、交通工程设提升、照明亮化提升、河塘环境整治提升、绿化场地整治提升、给排水工程安装等。
本项目为潮州市潮安区政府实施的产业振兴、民生安居工程,体现乐潮州市潮安区政府对镇区产业建设及镇村环境整治的重视及帮助,有助于改善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区面貌,提升镇村形象,对构建和谐社会均具有重大意义。
2.2.谈判采购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3.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地材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资质,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年产60万立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至2024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备响应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或企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如果有)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产品符合国家或现行企业标准;
(5)供货业绩:响应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内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响应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响应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响应、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响应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响应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谈判不接受代理商响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非法分包。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响应。
4.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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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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