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8号病房楼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8号病房楼改造提升项目
2.2招标编号:豫财招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地上六层病房楼,无地下室。建筑高度22.35米,一层层高3.9m,二~五层层高3.3m,六层层髙3.6m;原建筑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改造后不改变建筑结构形式;原建筑面积3600㎡,改造后建筑面积6129.95m²。总投资额约3500万元。
2.4建设地点:洛阳市启明南路18号院。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整楼的改扩建、结构补强(加固处理)、消防、强弱电施工、给排水、装修装饰等。
2.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证书均为无效:1)未手写签名;2)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3)电子证书的使用有效期过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养老保险证明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具有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平方米的公用建筑工程装修或装修改造项目业绩一份(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3.2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具有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平方米的公用建筑工程装修或装修改造项目业绩一份(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须有一项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项目经理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3.3.3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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