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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河滨路派出所餐厅改造工程(面向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预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河滨路派出所餐厅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捌仟柒佰贰拾壹元陆角捌分(?1748721.68)。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捌仟柒佰贰拾壹元陆角捌分(?1748721.68)。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名称:河滨路派出所餐厅改造工程;

2.采购内容及数量:河滨路派出所餐厅改造工程,共分一个包;

3.简要技术需求:对河滨路派出所餐厅进行改造,质量符合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1.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供应商可提供更短工期)。

2.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供应商可提供更长保修期(国家标准高于此要求的执行国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登录)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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