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维修行车4部,其中:MG25/5-30吨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1台、Lp0-16.95吨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台、QD16/3.2吨通用桥式起重机1台、LD5-17吨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台(详见附件维修明细表、技术规格书);
1.2工期:6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3最高限价:27.2万元(含税,税率13%);
1.4实施地点:(请登录)
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维修标准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1.6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设备维修、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与合同价款等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甲方完成入账之日起60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90%合同价款。留合同价款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无息付清。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要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等资料,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等资料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接受甲方电汇和银行承兑付款方式。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2.2资质要求: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修理);
2.3人员要求:维修及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7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9:00时止……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