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服务地点:全国;
(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24个月或中标人执行金额已达到其对应框架合同金额上限 (以先到时间为准);
(4)★交付时间:当收到服务订单时,需5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体交付,新疆、西藏等偏远地区可适当延长时限,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5个日历日;
(5)★维保期:提供1年免费维保服务,自订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采购无纸化显示定制服务与延保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采取价税分离的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以及费率限价,投标人的任一单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费率报价高于费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或费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单价最高限价及费率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报价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近3年(自2022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信息系统集成类或设备集成类相关项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合同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3年或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均须具备2年或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列表(同类项目经验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身份证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