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国企自筹资金
交付期限:以合同签订要求期限为准,完成建设后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满1个月且具备履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后开展“交付使用前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运维服务期。
二、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3.提供近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4.提供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算一年)。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算一年)。指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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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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