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广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已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变更人民广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内容的函(秦审批投【2025】05-0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人民广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人民广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48.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909.4370万元,建设规模:拟对人民广场及康乐街北侧实施铺装海绵化改造、绿地海绵化改造、绿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总规模为38845平方米。其中人民广场改造内容主要为铺装改造工程29737平方米(包含透水铺装24168平方米,现状铺装更新5569平方米)、绿化工程726平方米(包含绿地海绵化改造229平方米,林下小广场绿地497平方米)、现状花坛及中心城市原点栏杆改造约543延米;康乐街北侧改造内容主要为铺装改造工程8312平方米(包含透水铺装8264平方米,不透水铺装48平方米)、绿化工程70平方米。建设地点:海港区人民广场及康乐街北侧,北接建设大街,东临人民路,南侧临接康乐街,西侧为广场西路(具体位置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2.2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09.4370万元。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拟派项目经理(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5年8月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7 09:00:00至2025-08-13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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