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人行天桥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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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人行天桥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0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人行天桥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98,3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行天桥设施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行天桥设施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

(4)投标截止日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日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9)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截止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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