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5年余姚辰茂河姆渡酒店洗护用品第三方服务支撑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含税390万元。
1.2 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主要提供相关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应规定的物流、仓储、客服及相关附加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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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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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余姚辰茂河姆渡酒店第三方服务支撑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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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量区间(kg)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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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重 |
0.5(含)以下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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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5(不含)-1(含)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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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不含)-2(含)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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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不含)-3(含) |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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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不含)-4(含)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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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不含)-5(含)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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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不含)-6(含)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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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不含)-7(含) |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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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7(不含)-8(含)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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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不含)-9(含)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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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9(不含)-10(含)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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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不含)-11(含)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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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1(不含)-12(含)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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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2(不含)-13(含)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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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续重 |
13(不含)以上时每kg续重费用 |
1.50 |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项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仓储物流类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需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和合同盖章页;如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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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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