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淮安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下称本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项目业主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决定开展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建设资金为省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淮安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①44km一级公路半幅或二级公路全幅结构性修复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②20km一级公路半幅或二级公路全幅预防性养护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具体的设计线路如下表所示(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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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线路 编号 |
工程 桩号或地点 |
里程(km) |
折算里程(车道里程)(km) |
路面宽度(m) |
路基宽度(m) |
段落特征点说明 |
预估经费(万元) |
项目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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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233(淮阴区) |
K1464+020-K1471+220段上行(一级公路半幅双车道) |
7.200 |
14.400 |
22.5/2 |
26/2 |
宁连路至盐河桥段 |
3000 |
结构性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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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247(洪泽区) |
K46+500-K48+815上行(一级公路半幅双车道) |
2.315 |
4.630 |
22.5/2 |
26/2 |
白马湖旅游度假区至2025年洪泽区大修起点处 |
1000 |
结构性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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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247(洪泽区) |
K55+160-K59+960上行(一级公路半幅双车道) |
4.530 |
9.060 |
22.5/2 |
26/2 |
洪泽区境内,2025年大修工程剩余中间路段 |
1800 |
结构性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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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5国道(清江浦区与淮阴区) |
K1124+920-K1131+620上行(一级公路半幅双车道) |
6.700 |
13.400 |
27/2 |
28.5/2 |
黄河路至明远路段 |
3200 |
结构性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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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503 (涟水县) |
K3+200-K5+730下行 |
2.530 |
7.590 |
32/2 |
50/2 |
503省道迎宾大道至纬四路段,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剩余路段 |
1600 |
结构性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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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3.275 |
49.080 |
1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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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247(金湖县) |
K67+260-K73+260上行(一级公路半幅双车道) |
6.000 |
12.000 |
22.5/2 |
26/2 |
金湖县境内,淮金大桥以北 |
2500 |
结构性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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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247(工业园区与清江浦区) |
上、下行 |
9.397 |
/ |
/ |
/ |
南门立交至苏北灌溉总渠大桥段 |
11200 |
结构性修复(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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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5.397 |
1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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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中为招标人初排建议设计路段,投标人可根据表中初排路段查看现场后在清单汇总进行投标报价。后期设计时,可根据现场病害实际情况对桩号路段进行微调并报发包人同意后开展设计工作,发包人亦按完成实际路段进行计量核算设计费用。发包人亦可另行安排增加线路或路段开展设计,并按完成实际路段进行计量核算设计费用。
2、发包人有权提供部分已完成方案设计的工程路段供承包人开展施工图设计并按本次中标价进行结算,承包人不得提出拒绝或索赔。
3、其他不属于以上养护路段与养护方案的,或是因为设计标准改变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协商结算。
2.2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HA-2026GSYH-SJ。
本次招标内容为:路况现场调查、检测、测量、确定具体设计路段,初步方案比选,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以及项目完成后的后评价服务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均需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并报上级部门审查通过。
2.3勘察设计周期:
(1)2025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通过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或其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省级或其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3)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服务。
(4)项目完成后进行后评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企业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还需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少于40km的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或预防性养护工程设计。
3.1.3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2)投标人在淮安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中(如有)诚信履约,无重大不良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等级技术职称。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累计长度不少于40km的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或预防性养护工程设计。
3.1.5技术负责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等级技术职称。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累计长度不少于40km的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或预防性养护工程设计。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本项目接受大型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④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须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预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符合此规定)。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符合此规定)。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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