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共分2个包,其中包一:定连园区(最高限价 45万元),包二:雁滩园区(最高限价 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合同包1(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包一定连园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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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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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2(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包二雁滩园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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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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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对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包一定连园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包二雁滩园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包一定连园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兰州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包二雁滩园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通过资质认证,至少是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证书)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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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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