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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编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需求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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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2025]-15820号-1-FH-2025-1 |
吉林省光荣院外部道路工程 |
1,000,000.00 |
1,000,000.00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订立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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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2025]-15820号-1-FH-2025-2 |
吉林省光荣院附属设施工程 |
509,500.00 |
509,500.00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订立后30天。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证明原件于响应文件正本内。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5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申请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
3.4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或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材料,否则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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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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