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15#、18#、19#采暖工程地热工程-地热施工劳务
2.项目编号:[2025];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80650元(含税,含三线一钉,手持工具使用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供货地点: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付款方式及进度:
8.1付款方式:
8.1.1工程施工至主体封顶并完成内外围护结构,质量验收合格,15日后拨付该阶段工程结算的50%(公司承包范围内各单体楼均需达到此形象);
8.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70%;
8.1.3待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甲方拨付乙方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7%;
8.1.4两年缺陷责任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拨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100%。承包人收到分包人开具合法的税率3%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付款的前提条件,如出具虚假发票应承担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的要求提供发票,承包人可以延期支付,并且不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8.2发票要求:3%专票
9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0其他要求:
10.1劳务分包人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劳务总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并且现场劳务总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及专职安全员要有劳务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10.2劳务分包人负责提供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所有施工操作人员,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3采购人不提供食宿,劳务人员年龄需满18-55周岁,劳务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水平,采购人提供图纸,劳务作业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劳务作业人员需提供不出现农民工索要工资情况发生的承诺,按月提供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4质量要求:
10.4.1所有工作内容中所列施工项目而提供的人员、材料、机具、设施必须符合法规、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要求,并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
10.4.2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中所列所有的施工项目必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达到三市样板及省优标准。
10.4.3隐蔽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4.4劳务分包人负责对自身承包范围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
10.4.5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一旦进场,劳务分包人应加强现场的施工管理,因劳务分包人管理不善,发生材料偷盗、丢失、损坏等现象,劳务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10.5安全文明施工:
10.5.1劳务分包人施工过程应随时做到达到承包人要求的“工完、料清、场地净”;
10.5.2劳务分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各工种的作业区、材料堆放区的卫生清理工作及垃圾清运工作;
10.5.3劳务分包人提供的所有人员如有不服从承包人安全管理的,承包人有权将其清除现场;
10.6安全防护
10.6.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0.6.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0.6.3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承包人无关,由劳务分包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7履约保证金:无
10.8质量保证金:3%质保金,质保期两年。
10.9供应商中标后需按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如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万元,最高支付招标金额的50%(需提供承诺书)
10.10供应商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专票,含税,含三线一钉,手持工具使用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10.11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合同范本(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视为了解本项目合同内容,且可按采购人合同要求供货。合同范本请在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集中采购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8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09时至2025年08月08日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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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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