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海关政务系统智慧政务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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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政务系统智慧政务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郑州海关政务系统智慧政务建设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89.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郑州海关政务系统智慧政务的设计、开发、试运行及维保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建设应用上线试运行;

5.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1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保服务;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审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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