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后勤服务类)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治安保卫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物业管理-治安保卫服务(CHDTDZ041/18-QT-22301):主要负责公司所辖区域的治安保卫、大门值守、巡逻检查、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含维稳保障)、厂区安保管理检查、配合消防管理、车辆管理、交通疏导以及配合治安等各类案件的处理等工作,防火防盗、治安巡逻、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的处置;配合公司做好项目的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提供紧急救助服务;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项目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项目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必须做到依法制止,积极疏导尽快平息。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3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治安保卫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治安保卫服务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8-07 11:00到2025-08-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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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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