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内容:2025-2026年度天宁区环卫设施零星维修工程采购。
2.招标地点及范围:常州弘润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接收的天宁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下属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所、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办公楼、出租商铺及其他自有设施设备等单项估算 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及环卫部分工具、材料等物品的代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常规和紧急的建筑装饰、市政水电安装、改造修缮、其他劳务点工、材料代买等内容。
3.预算金额:总预算56万元。其中零星维修部分50万元;材料代买部分6万元。
4.最高限价:零星维修部分投标综合折扣不得高于92%;材料代买部分投标综合折扣不得高于100%。
5.合同履约期限:壹年。合同履行期满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成即止。
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质保期:一般零星维修1年(其中防水维修5年)。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9.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造师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提供为其缴纳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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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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