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清检用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25-ZB208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一、招标条件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清检用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车辆租赁(招标项目编号:0025-ZB20831),招标人为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15型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功能)、30型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功能)、60型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功能)、20型装载机、30型装载机、国五自卸车、新能源自卸车(9.8m*2.5m*3.1m)等车辆,配备司机,进行氧化铝厂及新材料公司的大型槽罐清理检修工作。
2.1项目名称: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清检用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车辆租赁
2.2项目类型:工程服务
2.3项目概况:设备租赁业务不属于业务外包,中铝山东有限公司2025年度招标计划第13项,主要包括氧化铝厂种分槽、沉降槽、矿浆槽等槽罐检修使用车辆租赁和精细板块全公司高洗槽、沉降槽、料浆槽等槽罐清理检修使用车辆租赁
2.4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2.5招标范围: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15型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功能)、30型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功能)、60型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功能)、20型装载机、30型装载机、国五自卸车、新能源自卸车(9.8m*2.5m*3.1m)等车辆,配备司机,进行氧化铝厂及新材料公司的大型槽罐清理检修工作。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65天。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2年(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开标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团队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确保提供服务的15型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功能)、30型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功能)、60型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功能)、20型装载机、30型装载机、国五自卸车、新能源自卸车(9.8m*2.5m*3.1m)等车辆均来源正规、设备质量可靠,所有车辆均检验合格、车况良好、证件齐全。车辆需具备车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证、档案证并有相关部门车辆挂牌证明(法律、行业无强制性规定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的除外),提供承诺书及相应车辆证明材料(需提供15型挖掘机、30型挖掘机、60型挖掘机、20型装载机、30型装载机、国五自卸车、9.8m*2.5m*3.1m新能源自卸车至少提供一份购置发票或合同,如有车辆外租提供租赁合同)。 3.投标人为本次服务需提供司机驾驶证或者操作证,15型、30型、60型履带式挖掘机提供操作证1个;20型、30型装载机提供操作证1个;国五自卸车及新能源自卸车提供司机驾驶证1个(A1或A2或B2)。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7 14:00:00.0至2025-08-12 14:0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