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极分公司阳极收尘粉再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通过实验探究、表征分析以及工业试验相结合的方法,针对目前铝电解焙烧车间填充料损耗大、收尘粉资源浪费、粉尘污染严重等问题,设计一整套收尘粉造粒工艺,将粉末状的收尘粉制造成粒度为3~6mm的颗粒,用以代替成本较高、损耗较大的填充料作为炭块焙烧的保护介质,实现生产废料的回收再利用,减少填充料的损耗,降低生产成本,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极分公司阳极收尘粉再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极分公司阳极收尘粉再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备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注册证明;②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③投标人提供收尘粉再利用技术相关产品的小试报告;④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相关论文或专利(有专利受理通知书即可),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收尘粉造粒的类似项目业绩或研究课题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②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
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③投标单位未被列入《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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